尊敬的各位旺旺客户:
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我司(以下称为“旺旺公司”),现为避免客户在合作中有所忽略导致不必要的纠纷与损失,特以此函再次声明与强调如下:
1、请客户务必注意
1)未付至旺旺公司指定收款账户之一切款项,旺旺均有权不予认可,如旺旺公司变更指定收款账户,将另行书面通知,请以加盖旺旺公司公章之函告为准;
2)请勿以现金、存折(储蓄卡)信用卡或对私转账等方式向旺旺公司支付款项;
3)切勿将款项以任何方式交由旺旺公司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下同)代为打款;
4)有违打款规范造成的入金延误或任何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2、旺旺公司重申:未授权任何旺旺公司工作人员代表旺旺公司收取款项,亦未授权旺旺公司工作人员从客户处借货/调货:
1)客户不应以任何形式与旺旺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馈赠、佣金/提成、借贷/作保等);如有发生,一概不得视为该工作人员代表旺旺公司之职务行为,发生纠纷或造成损失均由客户自行处理与承担,旺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旺旺公司有权视为客户违反旺旺公司反不正当竞争要求进行追责;
2)如有旺旺公司工作人员提出借/调货要求,不得视为该工作人员代表旺旺公司之职务行为,客户应予以拒绝,否则,发生纠纷或造成损失均由客户自行处理与承担,旺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旺旺公司有权视为客户违反旺旺公司市场秩序管理要求进行追责。
3、如在双方合作中存在任何疑问或发现旺旺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不合理行为,欢迎客户随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旺旺集团稽核处:
电话:86-21/
61151931/
13661813132
邮箱:
gy_jihe@want-want.com
自动售货机事业部:
电话:
400-655-0179
邮箱:
help@hollywant.com